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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政府
中山区是大连市的中心城区。近年来,按照国家和省、市的部署,中山区把社会养老服务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不断研究和探索,架构起了组织体系完善、服务便捷高效、运作方式多样、更加人性化的货币化养老服务新模式。
一、高度重视,务实工作,积极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养老服务工作思路
面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
2003年初,区委、区政府组织民政等部门对辖区60岁以上老人养老服务需求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调查显示:一是老年人收入普遍偏低,晚年生活状况堪忧。二是居家养老方式为绝大多数老年人的首选。而且,随着现代家庭结构中“二二一”、“四二一”家庭的大量增加,单靠家庭个体已不能承载养老服务需求,现在的居家养老更大层面上是“居社区养老”。
百姓的需求就是政府工作的指向。多年来,在满足“居社区养老”的百姓诉求与解决特困老人生活照料之间,中山区一直都在寻求一个契合点。以社区服务为依托,探索过无偿服务、劳务储蓄以及政府提供公益性岗位购买服务等多种养老服务模式,这些养老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辖区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但在工作中,我们发现,存在着三方面的“不对接”:一是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与服务供给不对接。二是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的主客体不对接。三是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不对接。为此,2005年初,区委、区政府决定在不断提升社会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同时,首先在我区老虎滩街道先行试点货币化养老模式。养老补贴以“代币券”的方式发放给特困老人,老人根据生活需要到所在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自主选择服务人员、服务项目、服务方式,由被选择的养护员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去年下半年,区财政投入50万元,有347名孤寡老人享受到政府货币化养老补贴,成为中山区货币化养老家庭“幸福老人之家”(货币化养老户)的成员。在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基础上,货币化养老工作开始在全区推广,2006年6月,区财政再次投入160万元,全区770多名孤寡、低保、空巢等困难老人享受到政府货币化养老补贴,另有360多名老人接受多种低偿、有偿的养老服务,形成了一种福利性、公益性、经营性并举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了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二、整合资源、精心规划,创建养老服务社会化新模式
中山区货币化养老工作注重有效性、操作性、规范性的结合,在不断实践中,创建了四级服务体系、三大支持系统、三项服务方式的养老服务社会化新模式。
构建四级养老服务体系。第一层级是区政府设立了中山区养老福利服务中心,由区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监察局、街道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宏观统筹全区养老服务资源,建立财政保障机制和协调统筹机制,制定了《中山区货币化养老实施方案》和各项规章制度,受理货币化养老的最终审批等工作。第二层级是已正式注册的各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主要负责货币化养老服务的具体实施以及指导社区货币化养老工作等。第三层级是全区51个社区的货币化养老服务站,负责受理申请、养护员的日常管理、规范养护员及老人档案等具体操作工作。第四层级是由养员及养护员组成的、分布于各社区的“幸福老人之家”。目前,中山区养护员队伍一方面由各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组织辖区下岗失业人员、公共服务社社员,经过统一体检、培训组成;另一方面由辖区内养老机构、中介组织提供的专门人员组成,全区现有1000余名养护员,幸福老人之家770余个。
健全三大支持系统。为使货币化养老服务工作具有长效的保障机制,与纵向组织网络相交叉,中山区架构起横向的三大辅助支持系统:一是保障支持系统。整合区、街道、社区的卫生服务中心、养老机构、中介组织、义工队伍等养老服务的优势资源,为享受货币化养老服务的老人提供医疗服务、应急救助、机构养老等方面的支持。目前,我区12家福利机构全部纳入到货币化养老体系之中。二是专业培训系统。通过专业养老机构、培训机构、高等院校等的积极参与,承担着养护员培训、提供特殊护理等专业技术支持工作。现已邀请了大连理工大学、东北财经大学等专业院校的老师对全区养老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全面培训,并组织养护员到专业养老院进行实地培训,提高了养护员专业技能水平。三是监管评估系统。由区、街两级养老福利服务中心组成,负责监督、管理、评估货币化养老资金的使用、养护员管理等项工作。
实施三项养老服务方式。采取了无偿、低偿、有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满足了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一方面,对低保、孤寡等困难老人实行政府无偿货币化养老补贴。由社区养老服务站受理货币化养老服务申请,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区养老福利服务中心按照老人生活自理程度的不同,最终确定每月80元-250元不等的货币化养老补贴标准。被确认的老人会收到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提供的等值的货币化养老服务券、菜单式养老服务项目、价格表(读报、聊天等精神慰藉服务均为免费项目),标注着专长、从业经验的养护员档案、辖区养老机构简介后,由老人自主选择所需要的养老服务方式、人员、时间等,并按照价格表向养护员或养老机构支付养老服务券。如果选择到机构养老,养老服务券作为入住补贴同样可以抵值使用。每月的25日,家庭养护员或养老机构根据养老服务券和经老年人签字的服务日志,到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进行结算。
另一方面,对于经济收入超过规定的老人,同样可以到社区、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根据其不同的养老服务需求,选择养护员,或者是由我区货币化养老服务体系中经过严格认证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机构、社会中介组织等,为他们提供医疗保健、精神文化等多种档次、多种供给的有偿、低偿的养老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的养老需求。
自货币化养老服务工作开展以来,这种赋予老人更多自主选择权、更大选择空间的人性化、亲情化养老服务模式,受到了全区老年人的极大欢迎。但作为一种新的养老服务模式,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我们真诚希望以此次全国养老工作会议为契机,虚心汲取兄弟省市区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建议,共同携手开创老年福利工作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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