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扶持力度 创新服务模式 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辽宁省沈阳市民政局

沈阳市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在720万人口当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04万,占总人口的14.4%。今后一个时期,老年人口将以每年4%的速度增长,“未富先老”的态势已经显现。近两年来,我们通过强化政策扶持力度,创新服务模式等多种措施,积极推进养老福利事业的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初步形成了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基础,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国办机构养老为示范,民办机构养老为补充,养老中介机构为网络的养老服务新格局。目前,我市养老机构已发展到176家,床位12237张。托老、照料和康复活动场所1629个,为近万户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有力地推动了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认清形势,纳入各级领导重要日程

一是分析形势,党政领导给予高度重视。沈阳市已提前1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预计2010年将迎来银发浪潮。市委、市政府将养老福利事业纳入了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市长李英杰、副书记苏宏章、副市长郭允冲还分别就社会化养老问题专门做出批示,要求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进一步促进沈阳市社会化养老服务发展,使老年人安渡晚年,过上幸福生活。近年来,我市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各项政策优惠、临时救助、慈善援助、社会互助为补充,与就业、老龄、残疾人保障等制度相衔接的社会救助框架模式,特别是“沈阳模式的社区服务机构网络健全、基础扎实,成为养老服务社会化赖以发展的重要支撑。

二是科学规划,明确养老服务发展方向。我们积极倡导政府资助,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逐步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对此,我们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养老产业发展的意见》,在充分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编制了《沈阳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计划纲要》,下发了《沈阳市实施“养老服务”五年发展规划》等文件,整体规划、合理布局,从而进一步明确了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的发展方向。

二、政府主导,制定政策扶持民营机构

一是政府引导,扶持民营养老机构发展。为积极探索养老机构投资多元化、运营机制市场化,我们指导各区政府实行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民营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业。在省内率先出台了《关于沈阳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及管理的通知》,减少并理顺了相关设置审批及管理程序,提升了民办养老机构的法律地位。各区政府以此为契机,出台扶持政策,按每张床位1000元的标准补助新建民营养老机构。沈河区仅为博爱老年人休养中心和金秋老年公寓一次性补助就达29万元,极大地调动了民营资本投向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沈阳高德集团和沈阳德济医院各划出2000平方米的“黄金”用房(仅此用房改作养老服务用房每年将少收入近200万元),投入改造资金近300万元,加盟养老服务业。

二是加大投入,夯实社会养老设施基础。近年来,沈阳市先后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养老设施建设,提升养老硬件水平。投入近3亿元,用于“星光计划项目”和建设街道社区托老照料和康复活动场所1629家;投资1700万,在市养老院新建了4600平方米、114张床位、具有示范性的高档老年公寓;市、区两级投入8125万元,用于社会福利机构的发展。今年,市政府将投入1500万元继续购买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作为扶贫帮困实事之一写进了《沈阳市扶贫帮困活动方案》,市民政、市财政共同下发了《关于下拨居家养老服务经费的通知》,投入600万元继续改造日间照料站。投资1.24亿元,改扩建农村敬老老院32个。铁西区政府把养老服务社会化列入全区“十大社会工程”中,为养老服务打下良好基础。同时,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养老机构投入也高达5560余万元,为老年人提供综合性养老服务。

三、完善体系,拓展社会养老服务功能

一是整合资源,创新养老服务工作方式。为满足老年人不同的需求,我们采取了七种为老服务的新形式。第一,专业人员上门服务。安排家庭护理员为3765户空巢老人提供有偿的上门服务。第二,邻里互助活动。安排邻里结成互助服务对子3000多户,做到有求必应。第三,自愿者助老行动。开展了“小手牵大手”活动,约3万名青少年参加了各种助老活动。第四,老年互助活动。各社区安排6万余名老人组成“老年互助组”,相继开办了“连心桥”、“交朋友”、“邻居节”等活动。第五,定期联系制度。社区建立与其远居的子女或亲属定期联系制度,保证“空巢老人”发生紧急情况时能迅速到位。第六,关照工程。政府实施 “临时救助”、“医疗救助”、“走访慰问”、“公共交通优惠和公园免票”、“万名干部包万户扶贫帮困”等活动。第七,心理疏导服务。以大东区公务员社区老年人心灵俱乐部、德济医院老年俱乐部、沈河社区服务中心典型为示范,把老年人群情感慰藉作为服务重点,深化养老服务功能。

二是依托社区,推动居家养老进程。2005年,市民政局、老龄办、劳动局共同下发了《关于做好老年人居家养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发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组织培训“4050”人员,对1539户特困优抚对象提供洗衣做饭、整理环境、购物聊天为主要内容的上门养老服务。今年市政府又出台了《沈阳市扶贫帮困活动方案》,决定继续购买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3000个,改扩建专业日间照料站200个,加大居家养老工作力度,力争实现有偿服务1.5万户,无偿服务3000户。让全市老年人享受救助型和普惠型的养老服务。公益岗位的建立既解决了居家老人无人照料的困惑,又解决了“4050”人员的再就业问题。我们的做法受到民政部李立国副部长及张明亮司长的首肯。目前,全市建有社区服务站1043个,星光老年之家418个,健身广场39个,日间照料站129个。

三是指导中介,拓宽社区养老服务领域。谋求养老服务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走市场化的路子,因此,我们悉心培育和指导中介组织发展,引导其涉足养老产业。沈阳高德集团成立的沈河社区老人服务中心,在社区设立养老服务网络,提供养老服务、健康指导、精神赡养为主要内容的三大服务工程。沈阳德济医院创办了德济老年人健康俱乐部,为老年群体提供全方位的立体服务,辐射周边社区,使数万名老人受益。沈阳中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 “银龄俱乐部”,为邻近社区600多名老人提供高、中、低档次文化、体育、医疗服务。他们为富思仁,感恩图报,惠及老年人的善举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政府的支持。

四、典型推动,营造社会为老服务氛围。

一是开展“敬老行动”,创造“爱老、助老”环境。我市紧紧围绕省民政厅开展“敬老行动”三年规划,制定了《沈阳市开展“敬老行动”实施意见》和《沈阳市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养老服务示范活动。与各相关部门开展“十大孝子”、“敬老十大标兵”、“敬老新风户”、“敬老好儿女”等评选活动,与强势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合作,采取调研、“提案、建议”和主题宣传等方式,树立养老助老爱老典型,不断增强公众敬老意识,弘扬社会助老风尚,从社会大环境入手营造为老服务氛围。

二是以点带面,打造养老服务示范品牌。为使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起来,我们首选沈河、铁西、和平区和市养老院、山东庙街道、兴工九委社区和高德、德济等民营中介机构作为试点,本着“先易后难、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原则,集中力量先从建立组织机构、调查摸底、开发公益性岗位、培训人员队伍、实行日间照料等方面入手,抓典型、出经验、推作法,充分利用“典型效应”,实现“三一一”发展目标,即完善三个服务体系、建立一个养老体制、构建一个管理机制,促进创建活力的深化发展。

三是强化管理,规范养老服务管理行为。我们积极推进科学管理体系建设,在养老服务机构中推行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加强管理。市养老院制定了养护工作“三满意”标准;和平区制定了《助老服务管理办法》,统一印制《助老服务卡》,市民政、劳动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居家养老服务要做到“统一培训、统一制度、统一着装、统一建档、统一工资标准(400/月)和三险标准”,实行规范化管理。

四是人才支持,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为加强养老服务队伍的建设。我们实行社区、街道、区三级培训制度。和平、铁西、沈河等区还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员培训基地”。通过培训,建立了一支有专业知识的护理员队伍。一年来,全市共培训近万人次。我们先后组织50余名各级主管社会福利工作的负责同志赴境外进行考察培训,学习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及养老服务模式。同时积极实施人才支持计划,建立以市民政、劳动部门、首都师范大学社会学系、沈河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德济老人健康俱乐部等机构为主体的人才培训基地,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我市的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处于起步阶段,特别是在市场化和社会化方面与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要求,与先进市的工作,与广大老年人的服务需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今后,在省民政厅的指导下,我们将以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颁布实施为契机,不断总结经验,加大工作力度,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进一步完善我市养老服务社会化体系,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